如何撰写合伙经营协议
云和刑事律师
2025-04-18
撰写合伙经营协议时,需包含以下要素:首先明确各方合作意愿与目标,详细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形式。其次,约定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、时间及方式,并说明验资程序。第三,明确利润分配原则,通常按出资比例,但可另行约定特殊方式。第四,列明每位合伙人权责,包括经营决策权限和管理职责。第五,规定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及原有合伙人退出的程序,如转让份额或赔偿义务。第六,设定争议解决机制,可选择仲裁或诉讼,并约定适用法律与管辖地。最后,补充其他协商事项如协议生效条件、修改方式等。在起草时,建议使用专业术语并确保条款清晰明了,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六十条: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:(一)全体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;(二)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;(三)合伙人的出资额、出资时间;(四)利润分配比例或者亏损承担比例;(五)入伙、退伙以及合伙人死亡的处理方式;(六)合伙企业的验资程序;(七)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616条: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范围和方式,但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14条:在缺少合伙协议或者合伙协议不完整的情况下,合伙人可以依据商事习惯等相关证据,主张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债务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15条:合伙协议中约定“所有合伙人共同决定”的事项,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,该约定不得改变。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组织机构和决策程序有不同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19条:合伙协议中约定“平等分配”或者“平均承担”的,未作具体说明的,应当理解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或者承担亏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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